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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哲學解釋學、方法論與方法=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Methodology and Method |
|---|---|
| 作 者 | 劉昌元; | 書刊名 | 社會理論學報 |
| 卷 期 | 1:2 民87.秋 |
| 頁 次 | 頁207-227 |
| 專 輯 | 詮釋學 |
| 分類號 | 143.89 |
| 關鍵詞 | 哲學; 解釋學; 方法論; 方法;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加達默強調他的解釋學是“哲學的”,它所關注的不是方法論與方法,而是澄清了解的意義與先決條件。此自白引出對其解釋學的四個看法:(1)它把真理與方法完全對立起來;(2)它提不出區分解釋對錯的有效判準;(3)它不是規範性的,因沒有提供了解的方法;(4)它沒有任何實踐效用,任何想將它付諸實踐的企圖都是一種誤解。本文的主旨在證明這四個看法都錯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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