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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因應精實案有關人事問題之我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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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余連發; | 書刊名 | 陸軍學術月刊 |
卷 期 | 34:389 1998.01[民87.01] |
頁 次 | 頁31-34 |
分類號 | 593.31 |
關鍵詞 | 精實案; 人事;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一、教育業務劃歸人事部門,以統一事權。 二、建立公餘進修制度,利於幹部進修。 三、成立人事諮詢服務小組,以符人性化管理。 四、普通學資進修經管延後二年,以鼓勵幹部進修。 五、律定指參、戰院教育報考階級比例,使訓用結合。 六、經管時間明確化、層級化以利整體經管。 七、明確建立專業之參謀經管任職學資規定,以培育決策專才。 八、精實案不可因編階降低而降低各階學資標準(兼論少校連長、中校營長、上校重要軍職學 歷條件),以提升各級幹部素質。 九、檢討修訂少校以上職務領導加給,以利經管規畫。 十、恢復本部連連長(如營部連)為少校編階,以應實際需要。 十一、教育職納入經管必備條件之一,以解學校教官不足問題。 十二、重新律定外島一般幹部輪調規定,使制度更公平。 十三、依受訓時間管制服役時間,使符教育投資。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