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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警察機關調查外國人在臺非法工作案件之法律程序=The Legal Procedure for Police to Investigate the Illegal Foreigner Wor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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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陳文雄; | 書刊名 | 警學叢刊 |
卷 期 | 28:3=115 1997.11[民86.11] |
頁 次 | 頁197-212 |
分類號 | 556.56 |
關鍵詞 | 警察機關; 外國人; 在臺非法工作;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外國人在臺非法工作,係違反就業服務法,依法主管機關得對其處以罰鍰、撤銷 其聘雇許可、警察機關並得限令外國人出境,如其有拒不出境或逃亡之虞,並得強制收容及 遣送。不過就業服務法多為實體法之規定,少有程序法之規定,實務上警察機關於調查外國 人非法工作之案件時常便宜行事,容易侵害人權。本文分別探討警察機關於調查外國人在臺 非法工作案件時,關於土地管轄權、勞工檢查、訊問及強制到案與留置之法律問題,並建議 於就業服務法或行政程序法中明定調查之程序,如須強制當事人到案或予以留置,則須經法 院簡易庭審查,以符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