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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香港對電腦軟體的保護規定 |
|---|---|
| 作 者 | 林宗銘; | 書刊名 | 工業財產權與標準 |
| 卷 期 | 46 1997.01[民86.01] |
| 頁 次 | 頁26-32 |
| 分類號 | 588.34 |
| 關鍵詞 | 香港; 電腦軟體; 專利保護;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電腦合約的主題以三個方式受到法律的保護:藉著私人的財產有關的法律而保護確實擁有該財產的個人;藉著無形財產有關的法律而保護與該財產有關的權利;和藉著刑法而保護公眾利益。電腦合約和這些法律有不同程度的關連。電腦裝備的物產受到竊盜和侵佔的法律管轄,電腦裝備的售賣受到關於貨物的售賣之立法管轄。關於在電腦裝備的無形權利,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受到這些權利的所有人通常不是擁有那些裝備的人的事實而被複雜化。此所有權的區分產生一些在單一作品的所有權利屬於單一個人之情形中不會產生的問題。幾乎不變化地,擁有軟體的人不擁有其著作權且必須有來自所有者的授權以使用該軟體。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