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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我國假釋政策之評估研究 |
|---|---|
| 作 者 | 陳玉書; 鍾志宏; | 書刊名 | 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 |
| 卷 期 | 7 民93.12 |
| 頁 次 | 頁255-316 |
| 分類號 | 587.275 |
| 關鍵詞 | 假釋政策; 政策評估; 再犯;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我國刑法自民國八十三年以來,至今不到十年的時間,關於刑法第七十七條中有關假釋的規定已修改二次,甚至準備進行第三次的修改(九十一年七月十一日行政院政務審查會),但我國近十年來再犯仍維持相當高比例,而且沒有明顯的降低情形。本文主要之目的在彙整國內外假釋政策之相關文獻資料,分析假釋政策成敗之關鍵,以為本研究之理論基礎。其次藉由矯正機關資料,瞭解不同假釋政策下之成人受刑人再犯情形,以評估不同假釋政策對犯罪者之矯正效能。在分析八十三年以前、八十三年至八十六年、八十六年以後等三個時期,台北監獄、桃園監獄、台中監獄、雲林監獄等短刑期(刑期五年未滿)480名、長刑期(刑期五年以上)588名,總計1,068名假釋出監人發現:嚴格的假釋政策在我國,不論是經費與收容容額等方面,都較寬鬆的假釋政策須付出更高的成本。而門檻高的假釋政策,其再犯率與再犯時距,相較於寬鬆的假釋政策,不論是長刑期組或短刑期組,均無明顯差別。但有期徒刑假釋形式要件為1/3時,再犯組的實際執行率顯著高於無再犯組,意謂著假釋審查機制對特殊預防功能的影響,應優於假釋形式要件。文中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相關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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