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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公證法學
9 2013.08[民102.08]
頁13-27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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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論兩岸法律行為違反強行性規定之效力--以臺灣民法第71條與大陸合同法第52條第5款比較為中心
作者姓名(中文)
謝永誌
;
書刊名
公證法學
卷期
9 2013.08[民102.08]
頁次
頁13-27
分類號
584.12
關鍵詞
民法
;
合同法
;
法律行為
;
強行性規定
;
語文
中文(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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