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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臺灣法學雜誌
198 2012.04.15[民101.04.15]
頁186-194
公共衛生
>
醫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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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裁判簡評]醫師告知說明義務作為一項(客觀)注意義務?/最高院99臺上558判決
作者姓名(中文)
古承宗
;
書刊名
臺灣法學雜誌
卷期
198 2012.04.15[民101.04.15]
頁次
頁186-194
分類號
412.21
關鍵詞
刑法第276條
;
過失
;
醫療行為
;
客觀注意義務
;
告知說明義務
;
病患同意
;
病患承諾
;
風險承諾
;
語文
中文(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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