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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美國高等教育系統治理組織設計對臺灣的啟示=The Organizational Design of American University System Governing Boards and Its Implication for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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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蕭芳華; 何卓飛; 連寶靜; | 書刊名 | 教育資料集刊 |
卷 期 | 48 2010.12[民99.12] |
頁 次 | 頁111-137 |
專 輯 | 2010各國高等教育 |
分類號 | 525.6 |
關鍵詞 | 後中等教育; 高教系統; 治理董事會; 協調委員會;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University system; Governing boards; Coordinating boards;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美國各州政府的高教治理組織設計不同,大致分為治理董事會、協調委員會和計畫性機構等三大類型。每種組織型式各有其特質、功能和組成方式,也反映該州大學、政府和立法議會間的關係。治理董事會是擁有決策權,計畫性機構只有規劃權,協調委員會則為執行功能。這是一個牽涉權力配置的組織設計,每個類型各有優缺點,也不斷變革。台灣政府曾擬議設置高等教育審議委員會來治理高教系統的發展與分工,從美國作了一些政策學習。完整研析這些型式的優劣,考量台灣特有的國情和需求後憑以規劃,是必要的。本文比較分析美國兩個州不同類型的意義,提供台灣政策採擇之建議。美國無論治理董事會或協調委員會成員之來源和任命,皆具有民意代表性,台灣高等教育審議委員會不符應民主組織性質,宜再進一步修正。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