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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歐洲共同體法之法源與其位階關係=Sources of Law and Their Leg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Hierarchy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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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中文) | 王服清; 陳建璋; | 書刊名 | 法學新論 |
卷期 | 7 2009.02[民98.02] |
頁次 | 頁45-76 |
分類號 | 579.184 |
關鍵詞 | 法源; 歐洲共同體法; 規則; 指令; 建議與意見; Sources of law;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law; Regulation; Directive; Recommendations and opinions;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歐盟法實際上係由第一支柱—形式上國際法,實質上內國法的—歐體法,其與第二、三支柱的國際法性質而構成法律混合體。歐體成文的創始條約(創始性條約、修正性條約、補充性條約)是最高位階的歐體法。相對而言,歐體派生性(第二層次)的歐體法又稱為次級的歐體法。其種類當中規則、指令、決定等三種具有拘束力,另外建議與意見二者不具有拘束力。成文的(第一層次)基礎條約以及(第二層次)派生性的歐體法之這兩部分法規範是歐體法的二大主要法源。另外,一般法(律)原則、習慣法以及歐洲法院之判例歸類於不成文的歐體法源, 亦為實質上的第一層次基礎歐體法源, 其中歐洲共同體法院之判例使得歐體法帶有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之特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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