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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法上「違法性」問題初探=Der Begriff der Rechtswidrigkeit im Schadensersatzrecht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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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次 | 下 |
作 者 | 王千維; | 書刊名 | 政大法學評論 |
卷 期 | 67 2001.09[民90.09] |
頁 次 | 頁143-226 |
分類號 | 584.338 |
關鍵詞 | 構成要件該當性; 違法性; 有責性; 歸責事由; 結果不法說; 行為不法說; 因果行為論; 目的行為論; 構成要件該當性即徵引違法性; 特別聯繫關係; 一般人類相互間關係; 法規目的說; 相對化的違法性; 直接危險; 間接危險; 防止結果發生之行為義務; 防止危險發生之行為義務; 法益區別保護之原則; 故意說; 責任說; 歸責說; 過失;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在過失責任主義的原則下,「違法性」乃作為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成立要件之一,而「違法性」即意味著法規範對於行為的評價,「違法性」即係法規範所定行為義務的違反,此即為「違法性」之本質或實質內涵。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所定三個基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既係基於對「違法性」之認識所發展而來,自然也明確列舉或隱含著法規範在一般人類相互間的關係上所設定的行為義務。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