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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臺灣戰後初期的政權轉替與法律體系的承接(一九四五至一九四九)=The Transition of Legal Systems in the Early Period of Postwar Taiwan, 1945-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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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王泰升; | 書刊名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卷 期 | 29:1 1999.10[民88.10] |
頁 次 | 頁1-90 |
分類號 | 580.92 |
關鍵詞 | 明治憲法; 訓政時期; 日產接收; 司法接收; 臺灣總督府; 行政長官公署; 臺灣省參議會; 地方自治; 司法文化; 光復;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探討戰後初期的臺灣,於日本與國民黨兩政權交替之際,如何進行法律體 制的承接。為此,需比較這兩套國家法歸範體制的異同,始能了解其在承接上可能面臨的問 題。同時必須詳細研究執行法規範之相關人員的族群背景及關念,以明白人民實際的法律生 活遭到何等的衝擊。故首先交待兩套國家法體制的憲政架構及法規種類, 接著分就國家統 治權中的行政、立法、司法等三項權力的運作機制及人員,逐一說明其承接的狀況。 整體看來 雖然兩套法體制的主權歸屬相異,故就法規範的形式意義而言,實屬「斷裂」; 但因均源自近代歐陸法,其法規範的實質內容頗為相近。然而由於高階的執法人員,大多來 自具有不同生活經驗的中國大陸社會,使得已受日治五十年影響的臺灣本地人,仍深刻感受 到戰前戰後法律體系之不同。尤其是新來的國民黨政權,經常以「征服者」的姿態行事,徒 令本地人滋生反感。對他們而言,這就是「光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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