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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河川流域整體規劃與分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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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李鴻源; | 書刊名 | 水利 |
卷 期 | 9 1999.02[民88.02] |
頁 次 | 頁10-14 |
分類號 | 443.64 |
關鍵詞 | 河川流域; 規劃; 河川管理;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河川為大地之母,人類文明大多發芽、茁壯於河川沿岸,即在廿一世紀之今日,吾人仍對河川多所依賴。但古人有言:「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果人類不能與河川和平相處,則當大自然反撲時,將引致極為可觀之災難。河川兩項原始基本功能為提供地面水資源及排洩洪流,時至今日,河川扮演之角色更為多元化,對吾人生活上之影響亦更為重要。臺灣因地理位置及地形關係,常有旱澇不均之現象:洪流來臨時如萬馬奔騰,枯水時期則又涓滴全無;又因河川中上游水土保持工作未臻完善,保水能力不佳,故無論從事水資源利用或防治洪害,均較世界上多數國家為難。 國人多數缺乏守法習慣,故常在有意無意間破壞河川機能,如:濫墾、濫植、盜採砂石、亂倒垃圾、污染水質等等不一而足。近年來,山坡地遭受嚴重濫墾,使得流域集水區喪失應有之保水力,每當豪雨降下,大量洪流、土石傾洩而下,故雖年平均雨量達到2,500公厘之數,但可用之水資源卻寥寥可數,反而經常造成洪災。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目前許多大型國土開發計畫相繼推動,但因受限於上述現象,無論用水或排水問題,均遭到極嚴重考驗,甚至常因而胎死腹中。 為達成用水、治水之目標,除一方面應加強流域治理工作外,另一方面也須要加強河川管理,互為配合之下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然而,在目前之體制下,因為河川管理及治理權責未做明確劃分,故雖各單位均極努力於從事自身應予負責之工作,但所收效果卻極其有限。 為求改善上述缺失,下一階段之工作應著重於全流域多目標之整體規劃,並將規劃成果付諸實施;另外在河川管理方面,也要將目前極為紊亂之管理權責予以釐清,使事權統一,管理效能業才能落實。唯有如此,河川才能恢復應有機能,臺灣以往所遭遇之河川災害的問題也才能獲得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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