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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如何健全國軍「軍品採購」作為提升後勤士氣 |
|---|---|
| 作 者 | 涂榮華; | 書刊名 | 空軍學術月刊 |
| 卷 期 | 499 1998.06[民87.06] |
| 頁 次 | 頁72-81 |
| 分類號 | 594 |
| 關鍵詞 | 國軍; 軍品採購; 後勤士氣;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一、近年來本軍軍品採購屢生貪污、舞弊情事,檢討弊端起因不外是少數承辦人 員受社會不良習性感染,並以犧牲國家利益來換取個人不法收益所致,此不僅傷害本軍整體 形象,更間接斲傷部隊持續戰力及影響後勤採購幹部的士氣。因此如何健全本軍完善軍品採 購作為及杜絕貪污舞弊事件,實為我軍當前努力方向。 二、國軍「軍品採購法」尚未立法,故採購作業的依據均在於法規性的命令來辦理,現行採 購三階段執行的弊端:在申購計畫階段有需求檢討不確實、未能落實訪價及規避監審單位審 查;在招標訂約階段有圍標、只重價格未考慮品質;在交貨驗收階段有未經驗收即行使用、 承辨單位刻意放水等。檢討弊端肇因乃在採購人員經驗不足、升遷管道受限及現行規定、依 據形同具文。 三、今後本軍採購作為應策進之具體做法有加強人員考核、建立採購人員經管培訓制度、熟 悉現行法規、培養國際宏觀之專業人才、約束廠商避兔糾紛及成立採購中心等,以延攬務實 的人員來推動採購工作,杜絕不肖廠商藉機謀取不法利益。 四、軍品採購是整個建軍備戰過程中重要的一環,其成敗間接影響國軍戰力的強弱,故當本 軍軍品採購制度、組織面臨國際環境及國內社會結構的改變之際,各級幹都應秉持「依法行 政」及加強人員品德考核,特別是國軍推動「精實案」的同時,更應依據「自立自主、國防 與民生合一」的政策,提昇國軍採購品質及性能,充分發揮新一代兵力的裝備及設施效益, 以達成本軍戰備及有效支援作戰之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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