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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從羅蘭巴特看攝影的本質及藝術性=Roland Barthes, the Essence and the Art of Photography |
|---|---|
| 作 者 | 陳學聖; | 書刊名 | 世新大學學報 |
| 卷 期 | 7 1997.10[民86.10] |
| 頁 次 | 頁153-163 |
| 分類號 | 950 |
| 關鍵詞 | 羅蘭巴特; 攝影;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近代的文學及藝術理論家中,對攝影著墨的並不多,而且大多將攝影視為繪畫的對比來討論。法國的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是其中的異數;在他生命的最後二十年中發表了三篇關於攝影的論文,並出版了令其他攝影理論家至今仍不斷援引的“明室”一書。他首創使用符號學的觀點來討論影像,並加入現象學的方法,讓整個討論攝影的空間擴大到所有的層面。本文中將就巴特在不同時段對攝影的探討連接到他最後所發展出的攝影本質,並對照德國評論家華特.班詹明(Walter Benjamin)的攝影理論,由“明室”中的“氣氛”來推論出巴特對攝影藝術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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