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頁籤選單縮合
| 題 名 | 壓力容器自動檢查制度探討 |
|---|---|
| 作 者 | 黃土墻; | 書刊名 | 壓力容器 |
| 卷 期 | 36 1997.09[民86.09] |
| 頁 次 | 頁4-8 |
| 分類號 | 446.329、446.329 |
| 關鍵詞 | 壓力容器; 自動檢查制度;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我國勞工檢查制度淵源於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動檢查法與勞動基準法。而在危險 性機械與設備檢查領域,係由政府勞動檢查機構,經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與事業單位共同推 動。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明訂雇主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依同條第三項於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發布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 辦法作為雇主實施自動檢查之依據。自動檢查雖係雇主之責任,政府為了輔導起見,亦不遺 餘力訂定多種相關自動檢查基準提供事業單位參考。自動檢查內容分一般檢查與精密檢查, 以供判定機械設備是否需要作修補或其他相關措施並評估,以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 ,因而事業單位必需依據法令及就確保安全需要,建立完整的自動檢查制度付諸實施。本文 旨在探討壓力容器自動檢查制度,俾落實推行,達成防止災害發生。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