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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國際法觀點看聯合國集體安全體系之法律架構、制度性問題與對應之策=The United Nations Collective Security System: Legal Structure, Problems and Polic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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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楊永明; | 書刊名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卷 期 | 26:3 1997.04[民86.04] |
頁 次 | 頁183-211 |
分類號 | 578.14 |
關鍵詞 | 國際法; 聯合國; 集體安全; 武力使用; 維持和平; 國際組織; 區域國際組織; 國際安全; 安全理事會; 聯合國憲章;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聯合國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除了要求會員國遵守和平解決 爭端的法律義務之外,聯合國憲章第七章企圖建構以集體安全體系為核心的國際安全規範架 構,授權安全理事會處理影響國際與區域和平與安全事宜。然而,冷戰時期的聯合國集體安 全體系運作是充滿挫折的,原因除了國際政治的兩極對峙因素影響之外,集體安全制度本身 的設計也存在有許多基本問題,這些主要包括安理會對於侵略事實認定的爭議、無法成立聯 合國編制部隊、以及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問題等。面對這些問題國際社會仍然在聯合國架構 下,利用不同的機制或發展新的方案來協助處理國家間的衝突事件,例如聯合國大會、區域 性國際組織、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以及安理會授權性決議案等,這些都是聯合國希望緩和 或解決國際衝突的嘗試。因此,本文將針對聯合國集體安全體系的法律架構、制度缺失、及 聯合國應對之策等三項整體制度層面分析討論聯合國集體安全體系的相關問題,希望能提供 讀者持續瞭解與觀察冷戰後國際安全秩序架構的發展。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