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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現階段兩岸經貿關係之評估與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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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徐東海; | 書刊名 | 共黨問題研究 |
卷期 | 23:6 1997.06[民86.06] |
頁次 | 頁4-16 |
分類號 | 558.52 |
關鍵詞 | 兩岸經貿關係;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中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今年三月下旬召開,會議表決通 過十三項提案和報告。其中包括通過新制定的大陸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此法 的制定通過, 相當程度地彰顯中共在鄧後時期,實踐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 ,以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決心。而該法的章節條文計有十二章,七十條,包含了大陸整 體國防事務的規範,成為中共在國防事務方面的根本「母法」。從法制的觀點分析, 該法的 通過標誌著大陸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配套工作,亦即社會主義文明建設中的民主法 制建設工作,向前邁進一步。但若從政治觀點剖析制定該法的主要意涵,則在使中共「黨指 揮槍」的傳統政治原則予以法律化,同時賦予中共軍方使用武力鎮壓民運或犯臺的合法性基 礎,藉以鞏固黨領導軍隊的地位。整體而言,該法規範的實質內容,將能提供中共建立一套 整備國防武力的嚴密體制,並有效保證國防發展與經濟發展的齊時並進。對大陸國防現代化 ,達成跨世紀高科技建軍任務,具有相當程度的助益與價值,然而,中共「國防法」同時將 對其既有的武裝力量領導與組織體制產生「分權」 (decentralized) 的效應, 進而可能影 響某些層級的國防決策過程與機制。因而,值得加以重視與持續觀察。中共「國防法」的法 制效用,對其軍方完成組建跨世紀國防武力的戰略目標,提供了必要的保障。然而,在中共 不願承諾放棄以武力解決臺灣問題的情況下,相較我方久缺一套嚴整且能激勵國防發展的法 制規範,有效保證國軍整建二代兵力,達成「防衛固守、有效嚇阻」戰略目標的現狀來說, 國防當局以至全民實應加以深思與對應,方能確保兩岸局部武力動態均衡,持續穩定臺海相 對安定的情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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