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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我國船舶為因應港口國管制檢查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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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田文國; | 書刊名 | 中華海員月刊 |
卷 期 | 523 1997.05[民86.05] |
頁 次 | 頁16-20 |
分類號 | 557.51 |
關鍵詞 | 港口國管制; 巴黎備忘錄; 東京備忘錄; PSC; Paris MOU; Tokyo MOU;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所謂港口國管制(Port Satae Control;PSC),就是各國之航政主管機關為確保在 其港口之外國籍船舶能符合有關海事安全及防止污染國際公約而對該等船舶所施行之檢查。 其目的在根除於全球從事航運之次標準船 (Substandard Ships)。所謂次標準船,通常係指 該船舶之安全有問題,或該船舶之狀況能造成海洋環境之威脅,或該船舶之狀況可能危及船 上船員之福利者。 依照去年 (1995) 國際海事組織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 所發行的通報,我國遠洋貨輪並未發現任何不良之記錄 (Blacklist) ,但香港海事處在去年底 (Oct/01/94-Sep/30/95) 依東京備忘錄 (Tokyo MOU) 對靠港懸掛 我國國旗的其中六艘船舶所作之檢查,卻發現了所有六艘船舶共有總計五十八項缺點,很不 幸竟有三艘船舶遭到扣船的處置,造成了船東營運上重大的損失,更在國際海運形象上產生 極其不良的負面影響。總噸位於全球船舶排名第十二的我國國輪及權宜輪船舶,如何來因應 此一全球性的安全檢查標準,全面地加強船東及船員的宣導與資訊交換;提升船員及船東的 教育訓練;建立船舶檢查及管理制度及強化海運經營體質;實為適應此一世界潮流之不二法 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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