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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海運之空氣污染防制=Air Pollution Control for Ship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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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華健; | 書刊名 | 船舶科技 |
卷 期 | 20 1997.03[民86.03] |
頁 次 | 頁28-42 |
分類號 | 445.63 |
關鍵詞 | 海運; 船舶; 空氣污染; 氮氧化物; 硫氧化物; 觸媒轉化;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目前除了IMO正朝向全球性NOx限制進行立法外,有很多國家正計畫在其國界內定訂更為嚴苛的管制法令。而同時類似的區域性合作也正在研擬中。有些國家擬在其國界內對海運收取 NOx 排放費,其計算以IMO所建立的NOx排放曲線作為基礎。當今的「低NOx燃燒技術」足以符合IMO之全球性規則而暫不需額外增加耗油。至於區域性的NOx規定,則可藉同時採行:可暫時調整噴油正時之裝置,直接噴水技術,採用不同燃料,以及SCR等技術達到。就運轉成本而言,嗔水系統比SCR低大約5至10倍,而且還無氨氣等二次排放物之存在,為符合未來的NOx排放規則可以勝任的一種技術。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