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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國家與社會二元論及其憲法意義=Die verfassungstheoretische Unterscheidung von Staat und Gesellschaf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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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葛克昌; | 書刊名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卷 期 | 24:1 1994.12[民83.12] |
頁 次 | 頁121-142 |
分類號 | 581.1、581.1 |
關鍵詞 | 國家; 社會; 二元論; 國家社會二元論; 憲法意義;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近年來,海峽兩岸甚至海外華人對「重建民間社會」引起了廣泛而熱烈的討論,甚至有學者將此視為事關中國基本命運的焦點問題。事實上,國家與社會關係,不只是特定價值觀與基本理念問題,也是具體憲法上所作之根本價值取捨與決定。在不同時代,不同之憲法秩序中,基於不同之世界觀,不同之歷史、文化、政治背景,而有不同之國家與社會關係,因此,只有在具體而特定政治體制與憲法類型中,對此一問題尋求答案,才有其意義。傳統大陸法之國家與社會區分理論,其合理正當性,日益受到挑戰,特別在社會學理論上。國家與社會在今日已無法截然劃分,而有不少連結重疊之處,其區分從平面觀察上顯已過時。尤其在今日憲法學理上,國家具有實體與獨立的價值,已少有人承認;別於國民以外之國家利益,亦受質疑。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