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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中國海峽兩岸憲法基本原則的比較=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he Constitution between R.O.C. and P.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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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曹興仁; | 書刊名 | 社會文化學報 |
卷 期 | 1 1994.05[民83.05] |
頁 次 | 頁223-244 |
分類號 | 581.2 |
關鍵詞 | 海峽兩岸; 憲法; 基本原則; 比較;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自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共建政以來,中國即陷入長期分裂分治的局面,各自依據其憲法,建立其政治組織,行使統治權,而且互不承認對方的合法地位。 中華民國憲法係依據孫中山之遺教而制定,孫先生的政治理論制度,皆淵源於歐美近代民主政治思潮與事蹟而有所損益,所以中華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有五權在民、權力分立、民主政治、法治主義等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基於馬克思、列寧主義,並仿行前蘇聯一九三六年〈史達林憲法〉的內容而制定,在今日世界共產主義已然崩解之際,仍然堅持社會主義、無產階級專政、民主集中制、法制原則。 本文說明兩者之差異,以凸顯中國尋求政治統一之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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