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相關文獻
- 祭祀公業派下全體公同共有之土地, 可否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為分別共有
- 論公同共有土地,部份繼承人得否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變更登記為分別共有--兼論內政81317臺內地字第八一七一七000號函
- 土地登記虛偽與損害賠償/最高院九九臺上一八四二[裁判簡評]
- 罰鍰?怠金?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之真意--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簡字第138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99裁字第32號裁定
- 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之基地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臺上字第五七五號判決評釋
- 優先購買權與登記實務之探討
- 從登記實務探討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之執行
- 共有型態變更不適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的論證
- 共有型態變更不適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的論證
-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若干問題之探討--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判字第二一四號判決評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