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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航太工業現況與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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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次 | 上 |
作 者 | 茹執競; | 書刊名 | 產業經濟 |
卷 期 | 125 1991.12[民80.12] |
頁 次 | 頁49-61 |
分類號 | 447.5 |
關鍵詞 | 中華民國; 航太工業; 臺灣地區;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一、航太工業是經濟轉型階段主要的腦力、技術及資本密集工業,能帶動其他關聯產業,在一般性功能及組織功能品質水準之提昇。二、航太工業之特性包括:(1)品質要求嚴格。(2)關聯性程度高。(3)投資龐大、回收期長及風險高。(4)教育訓線及培訓人才嚴格。(5)人工成本比率較高。(6)政府主導導向。(7)國際合作。(8)中心衛星工廠。(9)雙向寡占市場等獨特性(Uniqueness)。三、航太工業之發展策略包括:(1)設置航太工業專責機構。(2)訂定租稅及激勵辦法。(3)設立工業專業園區。(4)結合人力資源、提高技術品質及開發航太零組件。(5)鼓勵投資大型航太公司。(6)積極尋求國際合作。(7)制定工業合作辦法,有效運用經濟資源。(8)制定工業合作條例,確保技術生根及掌握國外市場。(9)訂定國防科技移轉民間辦法。(10)鼓勵研發及人才培訓。(11)訂定航空通航 (AIR WORTHINESS)法規及檢驗標準等,以因應內外環境之機會及優勢,有效的分配資源,俾發展該產業。四、為配合航太產業策略發展,以顯示其功能及效率成果,相開機構將擬定產業推動重點方向,發展太空科技目標、產業企劃目標及概略性規到專業主題等具發作法。五、國內航太工業之發展,由國防部中山科學院航空工業發展中心,負責國內自製產品之研發及製造。在民間航太產業之引進階段,由國防部依據 「開發在軍方、製造在民間」之政策目標,將開發成熱之技術及產品逐步移轉民問。六、為確保飛航之安全,建立我國航太工業及相關產業之新形象,我國航太工業必須得航太主要國家一一美國之型號、製造及通航之驗證許可證,以行銷整機、零組件及機身段至該國市場。七、80年度國防預算中之航太軍品費用為新台幣840億元,依制空、制海、戰備支援、軍品研發及裝配與補給分配,依序為新台幣359.4、79.3、24.4、191.3及185.5億元。預估每年以1-3成長,十年內民問業者至少可掌握10之軍用航太產品市場。八、1989年,自由世界航太工業產品包括太空、飛彈、引擎、航電及機房等項目,其總產值約為1,950億美元,未來10年平均成長率約為9,至西元2001年之預估總產值約5,500億美元。其中,以機身及航電之產值比重較高,引擎之產值比重最低,但在人力資源及研發之投入最為重要。九、經濟部工業局、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工業技術研究院依據我國航太技術能力及競爭力,篩選現階段發展了零組件及國際合作計劃中,前者多為硬體製造,其中有二項軟體之設計及製造;後者包括輕型直昇機合作製造及組裝、Douglas MD-12, Rohr Industries飛機Nacelles之製造、DC-3之Modification及國際合作技術移轉訓練等。十、未來努力之方向,就長程而言,持續培育高素質人才及加強研究發展,以掌握特殊基礎及專業應用科學能力。就短、中程而言,將軍方開發之技術移轉民問,輔導業者調整組織型態,爭取美國聯邦航空織署(FAA)授權設立亞洲驗證中心及以外銷為導向發展,以奠定永續競爭力之基礎。十二在發觀潛力十分龐大之世界航太工業市場中,民航客商用飛機之現況及展望均蓬勃發展,其引擎及零組件之國際橫向及垂直整合之研發及生產上的分工及分層承包特色,使得我國產業結構在經濟轉型期易於調整,因而能夠進入國際航太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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