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相關文獻
- 不適任教師條款適用於中小學之法律分析
- 邁向二十一世紀臺灣教育法制的根本問題及其檢討--一個憲法與文化的反思
- 人的自我實現作為原住民教育基本權的核心建構--21世紀原住民族教育的法制展望藍圖
- 拒絕酒測與吊銷駕照的合理關聯與正當程序--釋字第699號解釋
- 新聞採訪自由與個人生活保護的衝突與調和?--簡評釋字第689號解釋
- 從《憲法》上社會國原則建構教育機會均等--以新移民子女為中心
-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理論於我國法院之實踐--從法律經濟分析及適用利益衡量的觀察
- 工作權與宗教自由/自主的衝突與協調--評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勞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
-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鑑案的爭議--評111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
- 公開發表權之保護與限制
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不適任教師條款適用於中小學之法律分析=The Legal Analysis about Incompetent Teacher Clause of the Elementary and High Schools' Teachers |
---|---|
作 者 | 許育典; 林維毅; | 書刊名 | 高大法學論叢 |
卷 期 | 15:2 2020.03[民109.03] |
頁 次 | 頁179-217+219-225 |
分類號 | 522.1 |
關鍵詞 | 教育基本權; 工作權; 人的自我實現; 法律明確性原則; 基本權衝突; 利益衡量; Fundamental right to education; Right to work; Self-fulfillment; Principle of clarity and definiteness of law; Conflict of fundamental right; Law profit consideration;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