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相關文獻
- 探討專利審查時之引證適格性--引證圖式揭露程度之探討
- 專利審查之引證適格性--以Steve Morsa案探討引證可據以實現要求之揭露程度
- 由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探討我國專利請求項中功能性用語之相關爭議問題(Ⅱ)--據以實現/明確性要件及功能性子句
- 探討我國審計公費揭露程度之影響因素--以我國上市(櫃)公司為例
- 論說明書中所載之先前技術--以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99年度行專訴字第129 號、103年度行專訴字第84號為探討核心
- 企業網站環境會計資訊揭露影響因素之研究
- 設計專利圖式明確且充分揭露之判斷
- 抗體相關發明下專利「可據以實現要件」之再詮釋--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Amgen Inc. v. Sanofi一案為思考起點
- 環境資訊揭露程度與資金成本之關係--以我國電子產業為例
- 上市建設公司ESG報告環境指標揭露程度分析
頁籤選單縮合
| 題 名 | 探討專利審查時之引證適格性--引證圖式揭露程度之探討=Discussion of the Level of Disclosure in Drawing of the Citation |
|---|---|
| 作 者 | 陳臆聰; 賴恩賞; 陳明德; | 書刊名 | 智慧財產權月刊 |
| 卷 期 | 220 2017.04[民106.04] |
| 頁 次 | 頁21-30 |
| 專 輯 | 探討專利審查時之引證適格性 |
| 分類號 | 440.6 |
| 關鍵詞 | 據以實現; 揭露程度; 引證文件;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在國內相關判決(智慧財產法院102 年度行專訴字第48 號)中,原告提出 對於引證文件無法據以實現申請專利之發明作為上訴理由。原告主張引證文件圖 式幾個小部分說明書未說明,然原處分未依法先判斷欲引用之先前技術揭露內容 是否屬適格之前案證據,即直接認定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依據「揭 露不明之前案內容」而能輕易完成系爭專利技術,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為該引 證文件為已授予專利權之德國專利文獻,應認定該引證文件符合可據以實現之要 件,那麼是否引證文件已被授予專利權後,即可符合可據以實現要件;另由於國 內對於是否可使用先前技術之圖式比例關係作為核駁證據,實務上尚有可討論之 處,因此引證文件之圖式須揭露至何種程度才能算適格的引證文件?本文將從相 關案例解析,討論引證據以實現所要求揭露程度的判斷方法。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