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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專利權期間延長審查實務之探討與建議=Discussion and Suggestion on Patent Term Extension Examination Pract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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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顏逸瑜; | 書刊名 | 智慧財產權月刊 |
卷 期 | 219 2017.03[民106.03] |
頁 次 | 頁6-14 |
專 輯 | 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之檢視與規劃 |
分類號 | 440.6 |
關鍵詞 | 專利權期間延長; 醫藥品; 農藥品; 藥品許可證; 醫藥品臨床試驗; 試驗訖日; 有效成分; 有效部分; Active ingredient; Active moiety;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發明專利為取得上市許可證,致未能於專利案公告之日起實施發明專利權者,專利權人得提出專利權期間延長之申請,以補償因需取得上市許可而無法實施發明之期間。我國於 83年 1月 24日專利法修法時引入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期間歷經數次修法及審查基準之修正,針對目前適用之 102年施行法規、核定辦法及審查基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 105年成立專案小組對其作全面性之檢視及探討,其中對第一次藥品許可證之認定標準、一證兩請、許可證持有人與專利權人之法人格或其被授權之認定、專利權範圍與第一次藥品許可證的對應關係之比對、延長專利權期間等重要議題提出討論並研擬建議方案,期望有助於訂定更合乎外界需求,並能有效提高審查效率,以縮短專利權期間延長請求案之審查期間之基準及法規。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