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生質物能源水足跡探討 |
---|---|
作 者 | 呂錫民; | 書刊名 | 瓦斯季刊 |
卷 期 | 114 2016.01[民105.01] |
頁 次 | 頁47-61 |
分類號 | 554.68 |
關鍵詞 | 水足跡; 生質物; 水資源; 能源;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本文的目的在於評估各種主要生質物的能源水足跡(water footprint,WF),所採用的單位為m3/GJ,亦即,生質物在成長期間所耗費的水量除以作成燃料後所釋放的能量。針對各種主要生質物,本文觀察到其間具有差異很大的不同能源水足跡。基本上,水足跡係依據作物類型、農業生產體系和氣候的不同而不同。台灣一般生質物的能源水足跡為116m3/GJ、荷蘭為24m3/GJ、 美國為58m3/GJ、巴西為61m3/GJ、辛巴威為143m3/GJ。一般而言,生質能的水足跡遠大於化石能源的水足跡。針對傳統初級能源,其水足跡由小至大的排列順序為:鈾(0.1m3/GJ)、天然氣(0.1m3/GJ)、煤炭(0.2m3/GJ) 和石油(1.1m3/GJ)。各種再生能源所具有的水足跡其間差距較大,其中,風力的水足跡是可忽略不計的,太陽熱能約為0.3m3/GJ,但水力發電卻為22m3/GJ。如果依據西方國家人均每年能源使用量—100GJ/capita/yr—計算,則包括煤炭、天然氣、原油和核能等初級能源組合的水足跡為35m3/capita/yr,如果此相同能量以生質作物產生,則在高農業生產系統國家,例如,荷蘭,所衍生的生質物能源水足跡將為2,420m3。由上可知,除了水力發電之外,生質物的能源水足跡約為傳統初級能源水足跡的70 到400 倍。不可諱言的,水資源是否能充分供應,關係到生質能是否能充分發展的關鍵因素。同時,為了避免與食物鏈相競爭,少用水資源與土地資源的生質能將受到較多的青睞,例如,藻類燃料。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