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籤選單縮合
| 題 名 | 我是人,我值得被收養--釋字第七一二號解釋忽略的「平等權」分析角度 |
|---|---|
| 作 者 | 廖元豪; | 書刊名 | 月旦法學 |
| 卷 期 | 239 2015.04[民104.04] |
| 頁 次 | 頁244-261 |
| 分類號 | 584.533 |
| 關鍵詞 | 平等權; 原籍歧視; 收養自由; 大陸地區人民; 兩岸關係條例;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釋字第七一二號解釋,以頗有爭議的「收養自由」為名,將兩岸條例限制收養大陸人民的規定宣告「適用上違憲」。但這個解釋卻忽略了系爭條文僅針對「收養大陸人民」設限制,是一種「原籍歧視」,有違反平等權之嫌。本文即以平等權的角度,重行審查系爭規定,並認為此種以大陸人民為分類標準的規定,大法官應該從嚴審查並宣告違憲。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