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再論元稹〈鶯鶯傳〉為狎伎文學 |
---|---|
作 者 | 江佩珍; | 書刊名 | 東華中國文學研究 |
卷 期 | 11 2012.10[民101.10] |
頁 次 | 頁57-80 |
分類號 | 823.3141 |
關鍵詞 | 鶯鶯傳; 元稹; 倡伎; 狎伎文學; 語言社團;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元稹〈鶯鶯傳〉敘張生對崔鶯鶯始亂終棄,卻博得時人「善補過」之譽,常令今人難以理解。陳寅恪先生〈讀鶯鶯傳〉從唐人「會真」一詞的慣用法,提出「鶯鶯所出必非高門」,終於揭曉謎底。後王夢鷗先生也從文本內在的情節矛盾,支持鶯鶯社會地位低落的看法。二位前輩之所見,確有唐世社會語境的根據。然此一發見,雖似定論,卻尚未為學界普遍接受,殊為可惜。故本文據二位先生的立論深化、擴充,從社會語言學的「語言社團」概念出發,以唐人史料、詩與筆記小說為參照系,從士人語言社團對女性的書寫策略、狎伎文學結構分析、描寫非婚豔情常見詞、與唐世倡伎生活情境等角度,細節比對元稹〈鶯鶯傳〉後,再次確認文本中崔鶯鶯為一倡伎的事實。同時從續作情節更動、社會語境變遷的角度,說明後世誤認鶯鶯為高門閨秀的形象來源。最後,藉由當時歐陽詹與太原伎之事,凸顯出時人許張生「善補過」的時代意義。期使本文的補證,能支持陳、王二位先生的的論,重新將〈鶯鶯傳〉帶回唐人狎伎文學的範疇,正式確認其為唐伎研究的佐證。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