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法華經》於中國佛教的判教地位--從鳩摩羅什到法藏=The Position of the Lotus Sūtra in the Theories of Teaching Classification in Chinese Buddhism: From Kumārajīva to Fa-tsang |
---|---|
作 者 | 黃國清; | 書刊名 | 世界宗教學刊 |
卷 期 | 16 2010.12[民99.12] |
頁 次 | 頁41-94 |
分類號 | 221.5 |
關鍵詞 | 法華經; 判教; 南北朝佛學; 天臺佛學; 隋唐諸宗; The Lotus Sūtra; Theories of teaching classification; Buddhism 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Ten-tai Buddhism; Buddhist Schools in Sui and Tang Dynasties;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法華經》自鳩摩羅什漢譯後,對中國佛教思想深具影響。隨佛教經論持續譯出,及中國注家對《法華》的詮釋差異,此經判教地位處於變遷狀態。大乘《涅槃經》譯出前,佛教學者將《法華》與《般若》對比,重視兩經義理的互補功能,不做淺深分判。《涅槃》納入判教後,最初仍強調經典教義的相須性,也隱含淺深分判的雛形。判教學說繼續發展,淺深分判更形明確。南北朝《涅槃》佛性義極受推崇,《法華》未明佛性常住,一般判於《涅槃》之下。淨影慧遠反對淺深排列,重經典的互補意義,主張諸經教義都會通於法界真性緣起之義。他也指出《法華》說佛性,不淺於《涅槃》。南嶽慧思對《法華》做精深詮釋,確立其經王地位。智顗以天台圓教詮解《法華》,其判教論為此經爭取獨特地位。有別於《華嚴》只針對大機眾生,《法華》先以他經調熟聽眾,再演說圓教,落實令所有聽眾成佛的意趣。依其化法四教與化儀四教,也賦與《法華》至高圓滿的意義。其後《法華》地位獲得肯定,各宗宗匠須加回應,但地位有所調降。吉藏主張所有經典通於無得正觀之旨,差別為施教方便。他依《法華》判三種 法輪,以《法華》為一代教化之終,包羅頓漸、具足三輪,評價甚高。窺基將《法華》與他經並列最高教,但以唯識中道為最高教旨,將《法華》從屬唯識學說。法藏視《華嚴》與《法華》皆為一乘,但《華嚴》為別教一乘,教義不共他經;《法華》為同教一乘,其一乘義連繫三乘,《法華》不如《華嚴》純粹。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