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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對外風險溝通之導則 |
|---|---|
| 作 者 | 陳建源; | 書刊名 | 臺電核能月刊 |
| 卷 期 | 341 2011.05[民100.05] |
| 頁 次 | 頁32-54 |
| 關鍵詞 | 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 風險管理; 風險溝通;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摘要 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風險溝通是極為重要的一環。所謂風險溝通,指的是在個人、團體、機構間交換資訊和意見的互動過程,它的範圍涵蓋了危機的三個階段:危機前、危機時期,以及危機後,但重點主要放在危機前(預防階段)的風險溝通工作。 風險溝通在目前資訊發達及民眾自主意識高漲的時代,是政府推行各項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時,與各種利害關係團體、民眾溝通或針對各種與民眾切身相關之環境、安全議題溝通過程中無可避免的重要一環,如何有效地遂行,使民眾充分地理解風險意義,進而瞭解其利、弊得失而作出理性的選擇,降低對議題之誤解,化解不理地反對,進而積極地爭取其立場之改變或建立正確的認知等。從ECFA、健保費率調整、H1N1疫情、三聚氰胺毒奶粉等事件之處理,可以看出風險溝通是當前政府部門與媒體、民眾、利害關係團體間一項共同且重要的訊息交換的作為,亦為當前政府部門所共通最需加強之技巧。 美國核管會彙集學者、專家、實務人員,並結合聯邦、州政府、公與私部門組織之智慧與經驗(包括州緊急管理局、疾病管制中心、FEMA、喬治華盛頓大學、Exelon公司、Fulton溝通公司、州環保局、NASA、國家運輸安全署、NEI、美國空軍、DOD、EPA、科羅拉多大學、匹茲堡大學公衛研究所等23個單位的貢獻)編輯出版一份編號為NUREG/BR-0308:「Effective Risk Communication-The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s Guideline for External Risk Communication」之良好的風險溝通導則,特選譯其精華,並加入一些註解,期能與核能界共同分享,並拋磚引玉希望獲得從事風險溝通之相關從業,亦提出經驗共同分享,以期提升風險溝通之效能及技巧,降低國人對安全議題不理性的抗爭,建立正確的風險認知。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