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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探討學生棒球聯盟裁判組織運作及執法應有之作為 |
|---|---|
| 作 者 | 黃俊傑; | 書刊名 | 彰化師大體育學報 |
| 卷 期 | 6 民95.01 |
| 頁 次 | 頁134-144 |
| 分類號 | 528.916 |
| 關鍵詞 | 棒球運動; 裁判; 學生棒球;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在一場緊張刺激的學生棒球比賽中,裁判精準而正確判斷會讓選手表現更好使球賽更加完美無缺,學生棒球比賽至少二小時以上,須要保持高度注意力,因此裁判不只是眼力、體力要好,頭腦更要清晰靈活。學生棒球裁判養成最困難的原因乃是自由心證的證定判決,需身為裁判最重視自身的尊嚴與權威,在每位裁判心中都要認為自己盡了最大的能力,而做出最正確的每個判決,例如:好壞球(Strike ball)、界內(fair ball)界外(foul ball)、出局(out)、安全(safe)等等…,是在棒球規則中不可抗議的,當然更是不可以改判的。當然裁判也是人,在執法過程中也會犯錯及誤判的可能性,如何減低失誤率,增加現場的機智性,將是學生棒球裁判的重點。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