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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許說轉注、假借和同源字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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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學倫; |
期刊 | 中極學刊 |
出版日期 | 20041200 |
卷期 | 4 民93.12 |
頁次 | 頁1-21 |
分類號 | 802.23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許慎; 轉注; 假借; 六書; 同源字; |
中文摘要 | 「轉注」、「假借」二書,自從楊慎的經緯說、戴震的體用說提出之後,究竟是造字之法還是用字之法,殊難定論。筆者從「同源字」的觀點,認為轉注和假借都是屬於造字之法,其中又以轉注字的問題最具有爭議性。筆者認為,轉注字是以「字形部分相同」為基礎,它有二種方式:一、形符相同的方法:遂取相同的形符,而將字形中另一部分(可能是聲符,也可能是形符)訛變或替換成和新語詞的讀音相同或相近的聲符,這和形聲字替換聲符的意義並不一樣。而且在意義上,本義仍可相通。二、聲符相同的方法:採用相同的聲符,將形符替換成意義相同的形符,前提是讀音已經有所改變,而字義仍可相通。它們之間絕大多數有源詞和其所派生詞的關係。而轉注字之所以會如此混亂,是因為和形聲字、假借字的造字性質有相同之處。尤其是和形聲字的關係尤為混亂,主要是轉注字的造字結果,亦產生形聲字的緣故。假借也是一種造字的方法。它首先經過經歷過「引申義」的造字過程,而後來這種造字過程漸漸地消失,反而讓「純粹借音」的假借造字法大行其道,以致於讓後人不明白許慎對假借定義中的「令長」兩個例字,以及在《說文》一書中,為何所舉的假借例字幾乎都和引申義有關。並且假借是「借音」和「借形」並重,如果只是純粹「借音」,那不能算是假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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