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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法律觀點論公立醫院之設置必要性(上)=The Essentiality of Establishing the Public Hospitals in Taiwan: Aspects from the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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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林蔚芯; | 書刊名 | 成大法學 |
卷 期 | 11 民95.06 |
頁 次 | 頁75-112 |
分類號 | 419.54 |
關鍵詞 | 公立醫院; 公醫制度; 憲法第157條; 健康生存權; 組織再造; 民營化; 公立醫院多元化經營政策; Public hospital; A system of public medical service; The right of healthy existence; Reorganize; Privative; Policy of diversifying the public hospitals;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我國的公立醫院體系,早自日治時期即已開始建置,近年來在成本、市場及效能的檢討聲浪下,卻面臨前所未有之經營困境與危機。民國 92 年,全國人民歷經 SARS 疫情防治的嚴酷考驗後,公立醫院的存在價值與重要性重新被肯定。而政府對於公立醫院之組織再造、多元化經營以及民營化政策,仍在持續進行。目前國內文獻就公立醫院在現行法制之組織地位,僅止於「公營造物」或特殊行政機構之廣泛敘述,實有未足。因此,本文乃直接以此為研究主題。首先探究我國憲法第 157 條 明定 國家應推行公醫制度,與現實上存續已久的公立醫院體系,兩者間之關聯性。其次則就學理上被稱為「公營造物的公立醫院,其在我國實證法上之地位,應可歸類為行政機關之一種,提出論證理由,並嘗試以衛生署所屬醫院之相關組織法規 ) 為例,說明其如何就「人與物為功能上之結合以達其特定行政任務」,從而展現出有別於一般行政機關之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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