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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論不動產不誠實廣告之契約效力--最高法院相關判決評釋 |
|---|---|
| 編 次 | 下 |
| 作 者 | 曾品傑; | 書刊名 |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 |
| 卷 期 | 82 民95.05 |
| 頁 次 | 頁33-57 |
| 分類號 | 584.31 |
| 關鍵詞 | 預售屋; 不動產; 不誠實廣告; 廣告之契約效力; 信賴原則; 廣告排除條款; 消費者之合理期待; 審閱期間;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 法國法; 歐洲契約法原則;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房地產不誠實廣告的效力問題,不但反映臺灣社會經濟的現象,也見證了本土消保法制度的發展。本文首先透過對於最高法院相關判決的戲王,說明在消費者信賴廣告內容可得實現、以及廣告內容曾為雙方洽談基礎的情形下,廣告文宣應具有契約效力。其次,本文討論消保法第一七條之行政規制對於實務見解的影響。再者,本文引介廣告之契約效力在法國法與歐洲契約法上的相關規範,發現彼邦發展動向與我國實務立場相仿,益加烘托出我國實務見解深具前瞻性,足堪贊同。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