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評析刑法新修正之公務員概念=Comment and Analysis of the New Amended Definition about Officer in Criminal Law |
---|---|
作 者 | 吳耀宗; | 書刊名 | 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 |
卷 期 | 11 民95.03 |
頁 次 | 頁107-280 |
分類號 | 587.1 |
關鍵詞 | 公務員; 國家機關組織之成員; 公法上職務關係; 組織意義的刑法公務員; 功能意義的刑法公務員;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我國刑法在二○○五年作了相當幅度之修正,修法前後相關 議題的討論甚多,相對地,關於新修正刑法公務員定義之論述卻仍屬有限,惟其影響層面非常廣大,且存在的問題亦不少,故實有深論之必要。由於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本身並非先驗性之概念,而是特定制度目的構想下之產物,其與國家之事務種類性質、機關組織型態、事務權限分配與內部構造、人員進用方式及其權利義務關係等密切相關,因此,本文乃嘗試從此等角度切入重新予以思考,同時並注意到所謂「政府改造」運動之衝擊影響。依據本文之研究所得,刑法上之公務員概念應以國家機關組織中具有公法職務關係之成員為主要,而當私人依法令或基於國家依法授權委託參與國家任務之實現,得例外地被「視為」刑法公務員。另外,本文也還取幾則較多被討論的實例作為解釋適用之說明,最後並提出兩種立法模式供選擇參考。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