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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論擬制自認=Die Geständnisfik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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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姜世明; | 書刊名 | 成大法學 |
卷 期 | 9 民94.06 |
頁 次 | 頁47-123 |
分類號 | 586.116 |
關鍵詞 | 擬制自認; 不爭執; 辯論主義; 不知; 不記憶; 真實義務; 具體化義務; Die geständnisfiktion; Nichtstreiten; Nichtwissen; Die verhandlungsmaxime; Beweislast; Wahrheitspflicht;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擬制自認並非真正之自認,惟在行辯論主義之程序,立法例上卻多承認擬制自認制度者。惟自認者,乃經由當事人自由意思決定下而為之訴訟行為,基於尊重當事人處分權之角度觀察,卻仍具其合理性。可慮者係,擬制自認一般乃缺乏當事人積極行為之作成,則在如何之法理要求與支撐下,乃能正當化擬制自認制度,實值探究。 擬制自認制度在我國實務上已被高度利用,相關實務見解頗多。而對於擬制自認制度之研究,在我國雖已有學者著有大作,足資開示之功;但對於相關制度類型之基本法理似尚欠缺全面性之體系性探討,而對於若干技術上之要件分析,似亦仍有可得補充之處,以致在實務上,對於擬制自認制度之運用,仍有不少疑難。其中,且以對於所謂「不爭執」之定義、「不知或不記憶陳述」之許可性及擬制自認之效力等基本問題之疑義為其典型。 本文擬以我國學說及實務見解為研究對象,參考德國法例,對於擬制自認之法理基礎、要件、效力及限制等問題,進行系統性論述。,希能藉此提供國內發展相關制度時參考或批判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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