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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國家、行政法與意識型態--Ernst Forsthoff的《極權國家論》與國家社會主義=State, Administrative Law and Ideology--Theory of the Total State by Ernst Forsthoff and the Nationalsocial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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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佳和; Lin, Chia-ho; |
期刊 | 輔仁法學 |
出版日期 | 20031200 |
卷期 | 26 民92.12 |
頁次 | 頁39-91 |
分類號 | 588.1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德國國家社會主義; 行政法; 國家理論; 生存照顧; Ernst Forsthoff; German nationalsocialism; Administrative law; Theory of state; Precaution of the existence; |
中文摘要 | 德國國家社會主義的意識型態,主要包括三個內涵:領袖原則,種族主義,民族共同體。戰後行政法學大師,亦是給付行政、生存照顧理論之創始者Ernst Forsthoff,其發表於納粹時代的極權國家論,強調獨立、貫穿、引導社會的權威之國家性,實質內涵是民族秩序與統治秩序,毫無疑問的,皆在努力合理化、從理論上論證這三項要素。Forsthoff的權威的、極權的國家觀,與德國法西斯的國家性模型完全相符。從建立國家給付行政法的理論體系,到戰後批評當代社會國的面貌,突顯其反自由主義法治國原則的結構弊病,事實上在其強調人民秩序的上位概念下,只是更一貫的重申其戰前的極權國家思維與期待。由此而言,套用學界對其恩師Carl Schmitt的長久提問模式:Forsthoff似非政治上的投機主義者,而是忠誠於本身理論認知的思想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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