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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論王筠《說文釋例》中的六書理論 |
|---|---|
| 作 者 | 周孟樺; | 書刊名 | 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論文集刊 |
| 卷 期 | 10 民94.07 |
| 頁 次 | 頁59-78 |
| 分類號 | 802.39 |
| 關鍵詞 | 王筠; 說文釋例; 六書;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自許慎《說文》草創六書理論,至鄭樵較有系統地闡述漢字構造與運用的視律之後,「六書」遂成為文字學研究的核心,亦為文字學者研究漢字的主要理論。有清一代,為「說文學」研究最昌盛的時期,「說文四大家」的出現,更是標舉著說文學研究的豐碩成果。然比較「四大家」對於文字學核心—六書理論的研究可發現:桂馥重於推求許說本義;失駿聲重於「通訓」與「定聲」;段玉裁之書則礙於體例;均未能詳言六書之論。僅有王筠對六書理論著墨甚多,且反覆論證,頗有見解,是以筆者乃以王氏之六書理論為研究對象。 經筆者扒梳整理後發現:王筠之六書理論仍是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上,加以融會修正而成,其論說乃是立於以下前提而言:一、王氏以形、音、義統攝六書,並認為六書於文字形成之際,各有所重—重形重字形,指事、會意重字義,形聲、轉注、假借則重在字音。二、承徐鍇「六書三耦」之說而有所修正,將其中的「虛實觀念」較有條貫的重新畫分—視「據形為義」者為「實」;「抽象取義」為「虛」。三、肯定「四體二用」之說,認為六書僅是後人歸納古人造字及用字的條例,非是古人據此六條例而造字、字用,是以言「四體二用」並不影響「六書之名」。四、論六書整名目與次第上,名目以許慎之說為優,次第則以班固為是。大體而言,王筠對六書的理解可說是完備而適切,但王氏在將文字歸入六書之時,卻不免泥於許說,強於牽合,使其有「正例」、「變例」之別,且在《說文釋例》所總結的《說文》條例中,「正例」大抵能夠成立,「變例」則嫌於瑣細,部分說解太過勉強。 總而言之,因許慎僅各以八字畫分六書概念,且釋詞疏略,造成後學在詮解上的爭議。王筠之說雖亦不免有疏漏、瑣屑之失,然瑕不掩瑜,亦有其精到之處。是以後學若能深究王氏之書,不僅有助於理解許君六書之義,亦有助於對文字之學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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