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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事實上夫妻之定位及其衍生之法律問題=The Position and Relevant Issues Concerning Fact Marri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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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鄧學仁; | 書刊名 | 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 |
卷 期 | 10 2005.03[民94.03] |
頁 次 | 頁257-275 |
分類號 | 584.413 |
關鍵詞 | 事實上夫妻; 同居; 無效婚姻; 儀式婚; 登記; Fact marriage; Cohabitation; Invalid marriage; Ritual marriage; Register;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所謂事實上夫妻係指具有婚姻意思之男女,不僅已有夫妻共同生活之事實,且社會亦承認其為夫妻,但因欠缺法律所規定之婚姻形式要件,致不能成為法律上夫妻者稱之。由於結婚是否有效成立,與當事人、子女及第三人之權利義務息息相關,因此若當事人主觀有成為夫妻之意思,且有客觀經營夫妻共同生活之事實者,倘僅因未踐行法定結婚方式,不宜完全排除其適用法定婚姻之效力,倘無視於此而排除其效力,不僅影響當事人及其子女之權益,更有紊亂社會秩序之虞。本文乃針對事實上夫妻於學說及實務之見解去。何定位,以及事實上夫妻可能衍生之問題加以檢討,並以為避免法律與社會現象脫節,針對社會認為正當之事實上夫妻,在不減弱正當婚姻之前提下,應考慮修法或於其他社會立法予以因應作為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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