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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海峽兩岸犯罪問題--關於洗錢問題之探討」研討會論文之三--大陸金融機構反洗錢措施對大陸現行金融法規之影響 |
|---|---|
| 作 者 | 王重陽; 慶啟人; | 書刊名 | 展望與探索 |
| 卷 期 | 1:10 2003.10[民92.10] |
| 頁 次 | 頁64-95 |
| 分類號 | 561.2 |
| 關鍵詞 | 洗錢; 客戶身分識別; 大額交易; 可疑交易; 交易記錄;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大陸官方為遏止日益嚴重的洗錢活動,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中國人民銀行於2003年1月先後通過並公布「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及「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規定,其主要內容為識別客戶身分、大額交易及可疑交易報告、保存帳戶和交易記錄制度等,惟在上開規定之公布與現行「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規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關於對外匯進出境管理的規定」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之關係為何,是否增加金融機構額外的反洗錢義務,是否足以彌補現行防制洗錢法規之不足,及是否影響未來大陸防制洗錢的對象及對大陸臺商之影響等,都是在新法公布施行後不可忽略的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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