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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海峽兩岸犯罪問題--關於洗錢問題之探討」研討會論文之二--兩岸洗錢犯罪趨勢與新興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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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黃秋龍; 曾育裕; | 書刊名 | 展望與探索 |
卷期 | 1:10 2003.10[民92.10] |
頁次 | 頁42-63 |
分類號 | 561.2 |
關鍵詞 | 洗錢; 政治權力機制; 國家悖論; 宏觀調控; 總體調控; Money laundering; Political power mechanism; State paradox; Macro regulation and control;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兩岸洗錢問題由來已久,然而可供研究之實證材料不僅非常有限,且更難以取得。而今,隨著全球化的進程與兩岸關係的發展,洗錢問題所涉及到的層面,已經與國家綜合性安全(comprehensive security)的議題發生聯繫,需要透過更多的科際整合,找出若干議題以供識者進行討論。因此,本文的目的並不是做為探討洗錢問題的法學論著,也不是像公共政策或實務界一般,為解決兩岸洗錢問題提出解決的方法,而是在於扮演好一篇論文最起碼的學術價值,就是在發現若干需要回答或解釋的提問。 既然欲研究兩岸洗錢問題會受到些限制,且很難對現況進行描述,尤其是中國大陸對臺灣具有的影響與作用,更是遠超過臺灣對大陸之影響,這種差異將會引導本文的分析路徑,把臺灣視為依變項。儘管彼此之影響作用不同,但是卻無礙於比較研究之進行與運用。因為,比較研究之旨趣,並不在於對兩個以上之研究客體給予平行描述,而是著重在客體之間的變化及其所產生之意義,對彼此可能造成之相互影響或若干改變,給予可能的回答或解釋。所以,這項研究既包含了對客觀環境變遷與主觀意義創造的知識性活動,也關係到主體如何進行價值判斷的策略性抉擇。換言之,也就是因為兩岸洗錢問題,能在主客體之間產生這種知識與行動上的對應效果,才使得本文有明確的研究範圍,從而主客體雙方都可以藉對方的變遷來理解自己,瞭解未來可能發展之趨勢。 因此,本文之所以會運用較多的概念性思考,主要是為了克服既有的研究限制,以連結更多的知識與判斷。而文中則透過對兩岸洗錢趨勢之描述,來解釋兩岸洗錢犯罪所可能牽涉到的範疇,並就中國大陸對臺灣有較大影響作用之現實,提出可能之因應作為進行若干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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