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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基因、主體與後人文社會規範=Genome, Subject, and Post-Humanist Social Nor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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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顏厥安; | 書刊名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卷 期 | 32:1 2003.01[民92.01] |
頁 次 | 頁49-79 |
分類號 | 119 |
關鍵詞 | 基因; 主體; 後人文主義; 人文主義; 人權; 佔有模式; 社會正義; 黑格爾; 胡賽爾; 哈伯馬斯; 盧曼; 薛丁格;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本文探討的主題,是在一個基因科技已然興起,往往被稱之為後現代的社會情境下,社會規範-尤其是道德與法律-的成立基礎問題。我的基本想法是:以「人文(人本)主義」為基礎的現代性法政與道德規範體制,已經遭受了相當強大的挑戰與質疑,基因科技也只不過是當前最新的一股科技力量。當然,基因科技確實也具有某種不同於以往的強大顛覆作用。本文的論述是在對於「後現代」採取較為廣泛界定的背景下進行的。而本文的論述策略,則是由「對論述的論述的論述」出發,再銜接到對人文主義規範典範,及其制度設計問題的一些分析檢討。其中的關鍵問題在於:「人作為一個認知╱道德╱權利主體」此一人文主義的基本內涵,是否已經面臨崩解。本文的第貳部分,是談Habermas談Hegel的現代性概念。第參部分,是談Luhmann談Husserl的「歐洲科學的危機」。第肆部分則是對大物理學家薛丁格(Erwin Schrodinger)一篇對心靈與物質關係的演講,來反思心靈與身體的關係。第伍部分透過對人權的人文主義體制設計的分析,來指出其中佔有模式與身體私有性的盲點。第陸部分則嘗試提出一些因應方案。第柒部分則為結語。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