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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憲法精神下檢警偵查主體關係之探討=A Research on Investigation-Organ by Costitutional Princi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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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康順興; | 書刊名 | 警學叢刊 |
卷 期 | 29:5=123 1999.03[民88.03] |
頁 次 | 頁225-236 |
分類號 | 548.6 |
關鍵詞 | 偵查主體; 檢察官; 司法警察; 強制處分權; 比例原則; 羈押; 禁止恣意原則; 平等原則; 職務協助; 法律保留; 檢警關係; 公判專從論; 職權主義; 當事人主義; 再議權; 退案審查權;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警政革新重要議題「檢警併列為偵查主體」,是刑事訴訟法修正意見中,檢警及 學界爭論焦點。但新修正條文內,則未見任何實質提昇警察偵查權限之規定,無助於檢警關 係,及奠定程序正義之偵查制度。偵查程序中任何檢警互動關係,均應在基本人權規範之下 進行;是以檢警定位問題、偵查權行使與司法權界限等;自宜經由憲法之原理原則逐一審查 其合適性。 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二大主流雖各有專長,終須在人性尊嚴及基本人權要求下,互能拮長補 短,折衷所論,促成程序公平正義之實現。警察爭取為偵查主體是一名實相符之訴求,仍端 賴各界捐棄成見,立於憲法原理原則之基軸續加評估、思考,共以民眾信賴之專業化重塑相 關警察法制,俾遂行警察機關為偵查主體之相關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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