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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正當法律程序論酒醉駕車之取締程序=A Study on the Drunkard Driving Enforcement Procedure for Due Process of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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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蘇志強; 洪文玲; 張新岳; | 書刊名 | 警學叢刊 |
卷 期 | 31:6=136 2001.05[民90.05] |
頁 次 | 頁143-172 |
分類號 | 585.31 |
關鍵詞 | 正當法律程序; 酒醉駕車; 交通執法; Due process of law; Drunkard driving; Traffic law enforcement;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警察機關為保護人民行的安全,對於酒醉駕車取締,不遺餘力,然執法方式與品質卻往往遭民眾質疑,紛爭不斷。因此,探究正當之酒醉駕車取締程序,協助警察執法工作,為本研究之主要目標。依憲法第8、23條明文揭示,舉凡干預人民各項基本權利者,皆應符合比例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審視我國警察稽查取締酒醉駕車過程的手段自「攔阻行進」、「出示駕駛執照」、到「呼氣檢定」等,係限制人民自由權利或侵害身體權利之手段,均屬於對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的影響,無論干預程度高或低,均造成道路使用人的自由權、隱私與財產權的限制與不便,更常引起用路人與執法機關之爭執。在民國88年4月23日酒醉駕車刑罰化後,酒醉駕車的相關議題一直是社會大眾關注焦點。酒醉駕車已經是刑事不法行為,是透過一個比較嚴謹的刑事程序加以追訴。故為保障司法警察與人民權益,在整個執行上權衡與嚴謹性必須加以強化,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確保人員法執行取行締酒醉駕車之程序正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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