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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論我國刑事簡易程序與德國「簡化之刑事程序」之比較研究=Zum Vergleich des Vereinfachten Verfahrens in Taiwan Mit dem Vereinfachten Verfahren in B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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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何賴傑; | 書刊名 |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 |
卷 期 | 2 1999.07[民88.07] |
頁 次 | 頁77-101 |
分類號 | 587.85 |
關鍵詞 | 簡易程序; 簡化之刑事程序; 處刑命令; 迅速程序;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微罪案件; 案件合適性; 訴訟迅速原則; 中間程序; 達成協議; 聽審權; 認罪協商;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歷經數次修正,我國刑事簡易程序已大幅改變其內容,而與德國「處刑命令」或日本「略式程序」,皆有根本性結構之差異。為減輕刑事法院負擔及增進刑事審判效率,各國之刑事訴訟制度,莫不制定有較通常程序更為簡便之特殊程序,以資參與訴訟之人有更大之程序選擇空間。但特殊程序之制定及施行仍應顧及刑事程序上之基本要求,尤其切記一味以犧牲被告訴訟上之權利,以追求刑事訴訟之迅速。為達刑事程序簡化之目的,德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三種制度:「迅速程序」、「處刑命令」、「微罪案件之簡化處理程序」,其有各自之程序功能及目的。而我國簡易程序一再修正的結果,導致有將德國這三種程序混而為一之危險。此種程序上之交錯現象,必須予以導正。本文即嘗試分析檢討該三種程序,且基於比較法觀點,比較該三種制度與我國簡易程序之異同,進而基於此研究所得,冀圖對於我國簡易程序未來之修訂,能提供有用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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