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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第三人利得沒收之立法必要及其基礎輪廓--源自德國法規範與實務之啟發 |
|---|---|
| 作 者 | 陳重言; | 書刊名 | 月旦法學 |
| 卷 期 | 238 2015.03[民104.03] |
| 頁 次 | 頁85-101 |
| 分類號 | 587.218 |
| 關鍵詞 | 利得沒收; 不法利得沒收; (準)不當得利之衡平措施; 公司規章; 獲利關聯性; Compliance;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任何人均不應自犯罪獲利。此法理不僅適用於犯罪者本身,亦適用於未參與犯罪之第三人。為追討犯罪獲利所設之利得沒收(Verfall),為此法理在刑事法領域的體現,其法律本質為(準)不當得利之衡平措施。另追討犯罪不法所得若不受限於財產權歸屬名目,亦可對犯罪防制產生重大功效。惟我國刑法未概括規定第三人利得沒收,導致對非犯罪者之第三人利得可能無從沒收之缺失。為解決此規範漏洞,自有增設之必要。然應同時合理兼顧交易安全之信賴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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