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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權利、法律改革與本土婦運--以臺灣離婚權的發展為例=Rights, Legal Reform and Local Women's Movement--A Case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of Women's Rights to Divorce in Taiwan (1985-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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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陳昭如; | 書刊名 | 政大法學評論 |
卷 期 | 62 1999.12[民88.12] |
頁 次 | 頁25-74 |
分類號 | 584.415 |
關鍵詞 | 法律改革; 女性主義法學; 婦運; 女權; 離婚; 女性法律史;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本文以臺女性離婚權之之歷史性形構及變遷為中心,探討權利一法律改革一本土婦運之間的辯證關係。在清治末期的臺灣,並不存在有作為一種「權利」的離婚權。經歷了日本殖民統治下朝向近代西方法化的法律改革,在司法上運用「以法理之名援用日本法裁判離婚事由」與「以違反公序良俗之名否認舊慣」雙管齊下的方式,「法官造法」地創設出女性的離婚權。這樣的離婚法改革在賦予女性權利上具有積極性的意義,但同時也擴張了國家權力的管制範圍,從而產生了權利的兩難困境;憂慮父權的進一步宰制、卻無法放棄權利。 到了戰後臺灣,經由民法的施行而成文化了裁判離婚制度,而解嚴後蓬勃發展的婦運,更加速旦影響了法律改革,從而使得婦運與法律改革之間建立了聯繫,進一步鬆動並改造了既有的性別秩序。然而,從制度架構與司法實踐觀之,這樣的改革並非只是單向正面成為性別解放的助力,而且更加複雜曖昧地鞏固、強化並重構了既存的不平等性別關係,從而加深了兩難的困境。整合女性主義法學理論與行動並涉入法律改革,或者將是走出難局的一種可能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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