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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大學法學教育應開展專業與人文雙重面向--法學教育在「為司法而改革」之外的應有意涵=Legal Education with Duo Facade of Profession and Human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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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石世豪; | 書刊名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卷 期 | 29:1 1999.10[民88.10] |
頁 次 | 頁179-213 |
分類號 | 580.3 |
關鍵詞 | 供需結構; 專業養成; 國家考試; 法學基礎教育; 法學支援教育; 學分規劃; 核心課程; 知識系統; 知識方法; 知識資料; 知識綱領; 知識整合應用; 法學人文通識教育;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法學教育無法避免來自其「學術性格」與「實務取向」兩種不同力量的拉扯對抗, 隨時存在於內在矛盾與環境衝擊的不安狀態之中。本文對照國內「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結論 中與「第六十二屆德意志法律人大會」決議之間「無獨有偶」的「巧合」,導入法制繼受及 法律人養成教育考源等歷史觀點,指出「法律專業-大學-國家」的互動架構之後,即嘗試 指出深層改格的可能方向。 本文指出:當前法學教育「考試領導教學」的風氣、過度偏重法庭而忽略其他法律領域, 以及法規範資料快速增加所帶來的「學分爆炸」等現象,其問題癥結深深烙印在法學教育中, 以致於「法規範」領域內的知識資料填滿課程結構,知識方法、知識應用、甚至知識綱領的 教學空間因而大受限制,經由「學士後法學教育」相關討論,顯示傳統「法律專業訓練」已 經無法充份滿足社會整體需求、「法律人」獨占司法工作的正當性遭到質疑,以及傳統法學 教育在知識基礎、知識資料,甚至在教育方針等方面,都未能充分適應社會環境整體變遷的 深層結構性問題。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