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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日本銀行業之灰色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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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張明寬; | 書刊名 | 國際金融參考資料 |
卷 期 | 44 1999.12[民88.12] |
頁 次 | 頁267-272 |
分類號 | 562.1931 |
關鍵詞 | 日本銀行業; 灰色債權;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日本金融監督廳於七月十七日發布“1998年3月底全國銀行自行核定資產之總額”結果,引發各界對日本銀行業「須注意回收情形」之第二級(灰色)債權處理問題之高度關切。據日經新聞報導,雖然多數銀行已由過去第二級債權的倒帳機率;算出未來可能的損失金額,並經提列壞帳準備。惟據金融監督廳之估計,該項準備最多僅在5%左右之水準。日本金融界強調「第二級債權之範圍甚廣,目前所提列之因應準備已經足夠」。然以目前日本景氣低迷之現狀而言,未來實難排除其第二級債權惡化,使其銀行業損失金額愈形膨脹之可能。1998年3月底日本全國銀行業授信總額648兆5,060億日圓,包括:第一級(優良)債權576兆5,480億日圓第二級(灰色)債權65兆7,630億日圓第三級(回收疑慮重大之)債權6兆730億日圓第四級(確定無法回收之)債權1,220億日圓其中第四級債權已完成專款或費用之提列,因此倍受關注者反而是處於灰色地帶之第二級債權。日本主管機關已宣布,要求銀行業必須自行將第二級債權分成最多六類並提報之。銀行破產時,第三級第四級債權可透過整理回收銀行,由公共資金收購。自民黨以新制定之Bridge Bank制度,對第二級債權中「健全且優良之借款人」持續給予融資。 惟玉石混淆的第二級(灰色)債權,宜以何種基準加以篩選實為焦點所在。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